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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鲁克说:“我在许多年前,就学到了写作的一个很简单的方法。在导语前面把前提,问题或主张写出来。然后再写3-5个支持性要点,来支持你的导语中的说法。这些支持性论据的每一个都自成一段。在每一段中,再写有关支持性要点的3-5个证明。然后写一个总结段,重述你的前提,问题或主张,并总结你的支持性论据。” 总的来看,德鲁克的写作方法,就是三个字,总分总。先写出结论来,再写出分论点,在这个分论点下面,找一些案例来证明结论,最后做出综述,算是拔高一下。其实无论是讲课也好,写文章也好,讲话也好,总分总的结构都是有用的。在逻辑上,这属于演绎的方式。讲师讲课,先讲结论,人都有两条腿,你看张三是人,他有两天腿,李四是人,也有两条腿,王五还是人,也有两条腿。当然有没有腿,或只有一条腿的人,那些人我们叫做残疾人,那也